顾维钧在1924年中苏协定的签订上,为了自己政府派系(保派)的利益,不顾国家利益故意惹是生非,差点闹到这一个「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与外国签订的第二个平等条约」无法实现。
十月革命以后,在中苏恢复邦交的问题上,受到社会各方的催促与南方孙中山政府先行一步的压力,经过了一个复杂的过程后,北京政府(派出中方代表王正廷)终于在1924年与苏方(苏方代表加拉罕)在中苏会谈上达成一系列重要协议,3月14日双方代表在《中苏协定》上草签,里面规定:
「中苏两国恢复正常外交关系;废除沙俄与中国政府所订的一切公约、条约、协定、议定书及合同书,另本平等、相互公平的原则及1919与1920年苏联政府两次对华言的精神,重订条约、协约和协定。废除前沙俄政府与第三者及中国政府与第三者所订立的有妨碍对方主权和利益的一切条约、协定,以后双方亦不得订立此种条约协定;苏联政府承认外蒙为完全中华民国之领土,尊重中国在该地的主权。一俟蒙古撤兵条件商定后,苏联军队全部撤出外蒙; 两国政府均不允许反对对方政府的机关团体在本国境内存在与活动,彼此不做反对对方的宣传;两国商定重新划定国界,在此之前维持现有疆界;苏联政府放弃庚子赔款和一切租界地,并取消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取消中东路商业事务以外的一切特权。」
偏偏某些政客就是给脸不要脸的。
1924年3月15日,在国务会议上时任外交总长的顾维钧突然对《中苏协定》的条款提出疑义,搬弄出所谓的「三不可 」与「两难承认 」。保派的陆军总长陆锦与财政总长王克敏立刻支持顾维钧,结果国务会议 决定要让中苏代表继续交涉,对《中苏协定》再进行修改。
对于这一点,「中华民国国会史」如此做了很详细的阐述:
《中苏协定》已属平等条约,再提额外要求便是过分要求,不但苏方不会再退让,而且也使王正廷为难,实际上是在拆全权代表王正廷的台。这是在把外交当儿戏,全然不顾国家利益。当时保派正在倒孙宝琦内阁,欲借否定《中苏协定》,即把《中苏协定》说成是丧权辱国的协定,借此将一直支持《中苏协定》的孙宝琦打倒。 如果说保定派的陆锦、王克敏等不懂外交还勉强说得过去。他们完全以保派的利益为依归,从来不知道考虑国家的利益。王克敏更是一个地道的老卖国贼,他不会顾及国家利益,自不足为奇。但顾维钧是精通外交的专家,应该十分清楚《中苏协定》是一个平等的协定。通过协定,中国基本上可收回沙皇时期俄国从中国搜取的各项权益。王、加草签的协定中有关蒙古归属和解决外蒙古问题的办法已经做了使中国满意的解释;苏联从蒙古撤军条件也基本上按中方的要求列入;中东路的赎价也是3月13日国务会议上确认的;归还东正教堂地产和庚子赔款俄国剩余部分用作中国的教育也是公平的,都以中方声明方式列入协定的附件中,也是经当时中国政府有关部同意、国务会议认可的。顾维钩却出尔反尔。其原因也可能出于列强的压力,当时法、美两国表示了对《中苏协定》的不满。但这恐怕不是主要的。顾能在巴黎和会上顶住协约国列强的巨大压力,和代表团其他成员一道拒绝在巴黎和会对德和约上签字。这次《中苏协定》列强的压力比巴黎和会要小得多。到底是什么原因使顾如此反常呢?当时全国一些大报对这一问题的解析不无道理:顾迎合保定派倒阁的政治需要才这么做的;顾、王的关系不好在当时是众所周知的,顾在处理此事中掺入了个人感情的因素。 顾、王虽同是留美学生,二人回国从政,王正廷属国民党系,参加了南京临时政府,反对帝制,参加护法。顾则一直供职于北洋政权,充袁世凯的秘书,参加了二十一条秘密交涉,由曹汝霖举荐出任驻美国公使。尤其是在争巴黎中国代表团第二代表(实际是副团长)地位上,二人关系闹得很僵。这在《顾维钩回忆录》中,对王在巴黎和会上的一些言行的无情贬斥就可看出顾、王关系形同水火。因为顾在整个回忆录中,王是惟一位遭如此严厉贬斥之人。顾在回忆中对袁世凯的回忆用的是中性词语,对曹锟的回忆甚至是带赞赏的语气,这和回忆中对王正廷的看法形成鲜明的对比。其实,王在巴黎和会上要保住自己第二代表的位置不全是争个人地位,作为南方惟一一位代表,争第二代表的位置实际上主要是在为争广州军政府与北京政府的对等地位。纵观王的一生,王并不是那种野心大、好争权之徒。当时一些报纸认为,顾利用外交总长的权势拆王正廷这个全权代表的台,并非毫无根据。
先是3月20日按照顾维钧 的要求,曹锟撤销了中苏交涉督办,由外交部接办中苏交涉;同日,国务院又按顾维钧 在国务会议上否定《中苏会议》的意见发出通电,借此大找理由。3月22日顾维钧 又驳斥加拉罕19日希望中方不受列强干扰、签订《中苏协定》的照会,硬说王正廷只有谈判权,没有签订协定权与签订协议之权。
对此王正廷3月下旬接连向全国发出三次通电,将北京政府破坏《中苏协定》的真相公之于众。结果爱国之士群起抗议:
3月20日,北京学生联合会开会讨论中俄关系问题,议决致函警告顾维钧,指责顾对已草签的《中苏协定》反悔,“将使苏俄甘心还予之各种权利断送于俄顷之间”,“窃以民八(1919年)曹、陆、章卖国之行为亦不过如是”。警告顾“倘先生犹执迷不悟,则敝会一息尚存,势心力争,赵家楼故事可为殷鉴”。
这里已经将顾维钧与五四时的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相提并论了。
3月25日国务总理孙宝琦在国务院客厅招待两院议员时,顾维钧 也被议员李载赓质问:「外交部接受中苏交涉后,能否保证比王正廷原议定的草案更有利于中国?如若不能,请外交当局即在《中苏协定》上签字。」顾维钧是无言以对。
最讽刺的是,当时吴佩孚都比顾维钧表现得爱国很多。时任直鲁豫巡阅使的吴佩孚在3月,接连向北京政府在十天内发了八封电报,严厉要求北京政府在《中苏协定》上迅速签字。吴佩孚在3月26日的电报中都说:
「中俄交涉业已迭电陈述利益,无庸多赘。惟此事既归外部接办,外交总长即应负完全责任 。若迁延不决或即决定而仍与从前所议无所出入,则贻误国家实非浅鲜,国人当有诘责。外交总长不能辞其咎 ……总之,此事关系重大,倘真有故意破坏者,即属存心厄测,自应为国除奸。」
吴佩孚甚至还邀请直系实力派人物一起通电向北京政府施压,这样各省督军纷纷通电 ,指责外交总长顾维钧「所争各点近于无意识」,策划撤换外交总长,找别人来谈判。江苏督军齐燮元干脆主张王正廷继续与加拉罕谈判。
北京政府受到全国人民的强烈谴责,与直系实力派的强大压力,这才只好继续与苏方交涉。顾维钧还算爱惜脸面,不愿成为破坏协定签订的千古罪人,3月下旬又托人要与态度转为强硬的加拉罕 (可能是看穿了这一堆政客的无耻面目)联系,双方重新谈判。经过十多个回合的谈判,5月31日《中苏协定》终于正式签订——基本上依然保持当时草签时的原样。这件事的结果是:
「顾维钧在巴黎和会上获取的一些声誉到此亦烟消云散。」
顾维钧氏虽然在面对列强时,外交上主张不能取得「百分之百成功」,「通常取得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的成功,即是大胜」,偏偏在对苏俄时就吹毛求疵,不顾国家利益,还要给脸不要脸,可能是因为争取自己的个人利益毕竟不同于国家利益,个人利益要「百分之百成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