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台湾人,是已经遭到了这边的「报复」。
二战结束以后,在中国各地的台湾人之中,以身居海南者最为悲惨。1946年9月13日,《新生报》图文并茂地报导了在海南岛集中营内台湾⼈骨瘦如材、奄奄⼀息的惨况。同年11月,上海报刊也指出海南的台湾人是「饥无食、寒无衣、居无屋、病无药……被欺侮、受奚落、私叹息、偷饮泪」:
码头上⽇军修建的宽敞的货仓,集居着近千的「台湾⼈」,他们蓬头垢⾯,衣不蔽体,每⼈⼀张破席⼦,横七竖八地坐卧在地上,有的还正在各⾃燃火为炊,弄得烟雾迷漫,仓的⼀边还养着马,右⾯是⼀片空旷,尽是粪便──⼈便、霉臭、马粪的各种气息,病者的痛苦呻吟,饥者的⻑吁短叹,加之⼀阵阵耸⼈⽑骨的夜风,一齐袭击⽽来,我们置⾝其中,非若⼈间。……谁不知每天从海防、从香港、从广州、运⾛了数⼗万打内战的军队到东北、华北去,为什么偏偏数到他们头上,就没有了船?……台湾青年……凄然地说,想不到今天中国对待我们比⽇本⼈还不如!
这里所说的「没有了船」,指的是没有船将他们送回台湾。二战期间,众多台人因日本帝国主义遍及各地的侵略战争而流出岛外,或为军属军夫、或为或被征用为工人与青年兵等等,前往东南亚、日本、大陆等地。早在二战以前,也已经有众多台人来到内地谋生。日本统计台籍少年兵达6万多人,而美国一度估计在中国战区的台湾人多达20万。
日本投降以后,散居亚洲各地的台湾人都迫不及耐地想要回到台湾。然而,根据1945年末国民政府与美国协商安排,日侨日俘将被安排优先乘船遣返,在内地的台人只有在不妨碍日本人回国的情况下,才可以乘船回台。在遣返顺位上,日本人排第一,朝鲜人其次,台湾人位居最后。再加上美国为了协助国民党打内战而调动船舶,遣返台人回台的船只十分紧张,导致大量台湾人滞留在内地。
日本投降不久,8月下旬重庆台湾人就向陈仪请求设法遣返,未果;9月,南京台湾人求助于陈仪遣返或安顿台胞,亦未果;10月,旅沪台湾同乡会也提出要求;11月台籍人士透过南京宪兵司令部请求救助、11月27日重庆台湾人请求救助,均无下文。聚集各地待返的台人数量太多,只能暂时依赖各地台湾同乡会自力救济。屋漏偏逢连夜雨,在内地各省的台湾人又遭到国民政府与一般民众的报复。
1946年1月5日,「省外台胞遣还促进会」召开了省外台胞家族谈会,由汕头、厦门、广东等各地返台的代表人报告各地情形。各地情形大概相同:日本投降后,台胞已成破产状态,又无途谋业,只有坐以待毙。又种种关系无法回台,受国民政府所歧视,处境和地狱一样,惨况非言语所能表达。
六天以后,《民报》刊登了〈呼吁救援海南省台胞〉的社论,并报道粤闽省外台胞惨状:该岛有一万六千名台胞,其中九千名是原日军征调的军属军人。现地居民从来对部分台胞军属、军人就有嫌隙,致抢夺其财物,甚至有被杀死者。军方又对待台胞视之为日俘日侨而加以侮辱,三日只有一食,当地军民一起欺负台胞之情形,实惨不可言。
同月16日,《民报》又报道香港归来的九百多台胞,除身上衣服外皆一无所有,且在船上受英国兵的不人道虐待。1月27日的「茶馆」栏刊登了〈华南洋外台胞须救援〉一文,说及广东、海南两省台胞受祖国兄弟所虐待的惨况。2月27日,海南岛台湾同乡会会长表示当地台胞有二万多人,他们饥寒交迫,状甚凄惨,吁请政府赶快加以救济。
1946年2月26日,台北轮载着一千二百名汕头回来的台胞,驶进了基隆港。《人民导报》为了采访汕头台胞的生活状况,访问了赴汕头协助台胞返台的民众协会代表王万得。王万得是如此描述的:
汕头台胞的生活实在很凄惨,据说光复前,台湾人因为在日本官吏的庇护下赚了很多钱,各方面都受到当地人的排斥。例如,日本人和台湾人不得坐人力车,如果被警察看到,会被拖下来痛打一顿;也有台湾人拉人力车为业,但台湾人的人力车谁都不坐。我们抵达汕头,台胞看到救命神来了一样高兴欢喜。我们到市政府和警部去要求他们帮忙,因为男人们几乎都被调进「台侨集中管理所」,最初他们只准许送回妇女和小孩,我们向第七战区司令部请求,好不容易男人们也准许送回台湾。
大家都很愤慨,管理所周围缠绕着铁丝网,就像监视俘虏一样。
因为台胞即将从管理所放出来,市政府贴出了文告,内容是:如果台湾人中有汉奸存在,要在十一日之前告发,因此有十三名台胞被检举,戴上手铐带到「汉奸委员会」去。
在「汉奸委员会」中,有三位原来担任日本官吏顾问的台湾人,现在却相反成了该委员会的顾问,专门秘密侦察台湾人行动,有十三名台湾人被检举为汉奸,就是他们的工作成果。
从「台侨集中管理所」出来,每一个人都发了所长的证明,真的很宝贵,每一张证明书都要交二到五万圆不等。
我们十二日从汕头出发,从港边扛行李到船上,一个行李竟然收工钱一千圆。船上既没饭也没有水,光是开水,一杯十五圆,一碗饭十五圆,以这样的方式好不容易维持了生命。船上服务生每天烧四次开水要借五百圆,就这样,航行期间单单求的费用就花了几万圆。
就我所知,有许多真正的汉奸与我们同船逃回求,真不知道这些家伙逃来台湾后会干什么事,大家要多加注意。
正如「省外台胞遣还促进会」在1月28日所说,各地台湾人受当地不良之公务人员逮捕、威胁、敲诈、剥夺,且有当地居民聚众强占种种压迫,生命财产遭受极度危险,其失业无家者更难生存。
除在中国内地以外,分散在海外的台湾人也遭遇到了类似的厄运。在日本,八千多名台湾少年工滞留神奈川县未返,台南地方父老急电前进指挥所主任葛敬恩,说明「今航空厂休闭,食粮缺乏,寒期渐迫,诸儿童难无饥寒之苦」。1945年12月23日,滞日台湾男女二十人秘密搭小船从日本经琉球逃回台湾,他们向记者描述了滞日台胞的处境:
自日本投降后,日人视我们为敌人,军人、军属、工员、看护妇皆一律由原部队放出,将我们赶出于街头。……但我们由原部队放出后,实无家可归,不得已乃在寺庙或学校等处过夜,而领得之粮食不日已尽,毛毡亦卖去了,又无衣服可穿。最可怜者,是由海南岛送回来的病人,此批有八百人,正由海南岛被送至佐世保时,日本发表投降,因此此批病人,竟无人有顾,亦一律放出于街头上。……现在日本日渐寒冷,在日同胞至惨至酷,非由台湾迅速送去粮食以营救,当然发生多数之牺牲。
同日,搭载着第一批台胞返乡的日本船只终于驶进了基隆港,他们是从菲律宾回来的,其家人已经在此苦苦等候数日。12月24日《新生报》的大标题描写归来者是:「台胞从菲岛地狱归来」、「蓬头垢面,全无生色」、「得知挣扎在生死线上同胞的消息」、「射杀台胞吃人肉,大部分生死未明」。
面对中美的日本人优先遣返政策,台湾人高度不满,控诉为什么日本人的待遇都比他们好。闽台通讯社所做的〈台湾政治现状报告书〉就说:「……陈仪对台胞和对⽇⼈的态度,即是⽇俘和⽇侨受着过分的优待,相反的,对台胞反让其⾃⽣⾃灭,老实说,对⽇⼈的宽⼤政策,的确过了限度。」
虽说如此,国民政府在没收敌伪财产时,可是不分日本人与台湾人的。战后国民政府决定没收日方在华之公私财产及日方在华经营之一切事业,以抵作赔偿,1945年11月23日,行政院依此原则颁布〈收复区敌伪产业处理办法〉。在战后清算、没收敌人产业的政策下,台湾人的财产也被确定在内。
在接收的混乱期间,国民政府把原居住在北平、上海等地台胞当作「敌伪」,一并查封其财产。以上海地区为例,十一月初,台胞们已回到祖国,现在是中国国民,向上海接收局申请启封被没收的财产。对此,上海接收局竟然批示:
「查朝鲜台湾人民,原在日本统治之下,在吾国未有明文承认其为ROC国民以前,自愿暂以敌伪待遇,其财产自应视为敌伪财产。」
原来,国民政府的行政院迟至1946年1月12日才发布训令,表示台胞自去年10月25日起一律恢复国籍。就此,1月9日的《新生报》以《确定台湾同胞的身份》为题,批评道:「台湾现已复归祖国,台湾人民之为中国人民,难道要政府以『公文旅行』的手续,来加以『明文的承认』吗?」该报又一针见血地指出:「上海也沦陷了八年才重复故土的,这八年的岁月,比诸沦陷了五十年的台湾,固然仅及上二分之一,但其为沦陷而光复则一,那么依据他们的逻辑,上海的人民,是不是也将视同敌伪,需要政府明文承认呢?此刻沦陷十五年的东北,也开始顺利接收了,东北人民在上海的财产,也仍然需要『视同敌产』、『暂以敌伪待遇』吗?」
然而,国民政府并未因台湾人的反驳而停止自己没收台人财产的步伐。1945年11月24日,行政院核定〈朝鲜及台湾人产业处理办法〉,其中规定:
1.凡属朝鲜及台湾之公产均收归国有。
2.凡属朝鲜及台湾人民之私产,依〈收复区敌伪产业处理办法〉之规定接收、保管及运用。
3.朝鲜或台湾人民凡能提出确实籍贯证明,并未担任日军特务工作、或凭借日人势力凌害本国人民、或帮助日人逃避物资、或无其他罪刑者,经确实证明后,其私产呈报行政院核定,予以发还。
此令一出,台湾人大受其害。正在上海努力于台人返乡工作的杨肇嘉,其在当地经营的农场就被当作敌伪产业,被抢个精光。国民党的党政接受委员会也正式向行政院提议没收台湾人民在沪财产,旅沪台湾同乡会为此向陈仪请愿说:「于此山河重光之期,欣幸欢忭、满心热情,希望得还自由,今反受到与日人同样之待遇,实出乎预料之外。……倘照以上办法,贤愚不分,一待集中,并将财产没收,则台胞精神与物质之损失,将不堪设想矣。」
与此同时,北平的「台湾省旅平同乡会」和「台湾革新同志会」立刻联名提出了「关于处理台湾人产业之意见书」,批评当局这种作法。该意见书指责道:「今者台湾与朝鲜并列,台湾人民与朝鲜人民并称,俨然别有台湾民族存在者;既与事实不同,尤易发生政府对于台湾民众差别待遇之疑心。是以由止名定分之立场而言,台湾与朝鲜列于同一法令,决非台籍同胞所能忍受者」①。该意见书认为,国民政府对台胞不论好坏良莠,一律没收其财产是极其荒谬的做法,指出:「在抗战期间虽不无败类藉敌人之势力而祸及本国同胞者,然与沦陷各省之汉奸并无不同之点,按据惩治汉奸条例处理,名正而言顺,逮捕此辈害群之马,以肃纲纪,以振风节,台湾同胞不仅毫无间言,实由衷心赞同」。他们只希望政府不可将台湾与朝鲜相提并论,更不可对居留内地各省的台胞良莠不分,是非不明。
国民政府决定没收台湾人财产的消息一出,各地台湾人民义愤填膺、失望愤怒。1月15日的《人民导报》(战后初期台湾左翼报刊)也严厉批评政府查封国内台胞财产的愚蠢作法,更进一步批评行政当局视台胞如敌性外侨,不准继续居留大陆各省市的命令。这篇社论控诉说:「此全岛返归祖国之日,却反有祖国无立锥之地之感……若必欲分畛域,则请在台省之非台籍官吏、人民,全部退出。」
这股国民政府劫收的风波,也蔓延到了台湾岛内,当地的日产接收工作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设置日产处理委员会执行。国民政府虽执行日人财产一律没收的政策,但不少台湾日人财产本就是在日据时代从台人手中强取豪夺、强行征用而来,这些财产与产业也并没有归还给台人,而是变为国有。监察委员何汉文即指出,日产处理委员会在各地「无恶不作」,许多属于台湾人民私人产业被不分青红皂白地没收处理,而许多真正日产却又在处理委员会和地方恶势力串通下,变成个人私产:
在处理日产时,名义上是公开标卖,实际上却是由内地官僚资本家和长官公署以下的党政军高级官员伙同私下分赃。……台湾各地许多大企业、大商店,大厂房、大住宅都被有实力背景而能在标卖中直接插手的人,以极便宜的价格抢买去了……。许多国民党军政头目赤手空拳到台湾,很快变成了阔人。……国民党的官员们为了抢夺这种「接收」财,相互间发生许多纠葛、控告。据杨亮功告诉我,当时台湾监察使署收到的检举控诉案件,就以接收日产、标卖日产、勾结贪污舞弊和人民产业被官方抢夺的案件最多。
要研究战后初期在内地诸省旅居之台人的生命经历,当时在北平居住的台湾作家钟理和所留下的记载自然是不二之选。日本刚刚战败时,在大陆北方旅居多年的钟理和也兴奋不已,沉浸在欢欣鼓舞的社会氛围之中。9月18日,面对各大报刊刊登九一八纪念文章,他在日记中写下:「十四年前的今日──然中国已胜利,国耻已雪矣。」10月7日国军进入北平时,钟理和也认为自己经历了「崇高的感激、感激的瞬间」,一段崭新的历史开始了。
同年10月4日钟理和观看电影,他再记:「看第二次世界大战新闻电影。……看到缅甸战线祖国的勇士们活跃在硝烟弹雨之下的英姿,不觉潸然泪下。是悲是喜亦所谓悲喜交集。……今日吾人才真正见到祖国勇士们实在的姿影,却知道前此所抱见解之错。这泪珠莫非为今日之扫开云翳重见天日,且知道祖国亦有此伟大,因而自尊得到满足而流落的吗?祖国呀!起来吧。号角吹鸣。欢迎国军。人心欣忭而起舞。 」第二天,他更基于自己爱国者的立场,在日记中质问英国为何还不迅速归还香江:「香港问题为何至今尚未见有何等消息。如英人贤明须于此化干戈为玉帛的时候,自动交还庶几可在中国人心里消除积恨。盖中国人无一不知英人以何种手段,由中国手中夺去此块土地也。」
然而,在此民族感情沸腾之际,钟理和的敏锐观察力也不能不使他注意到,身在北平的台湾人似乎并不被视为同胞的一员,反而沦为歧视的对象。他记叙了这样几件在北平街头发生的事情:
……例如有一回,他们的一个孩子说要买国旗,于是就有人走来问他: 「你要买哪国的国旗?日本的可不大好买了!」又有这样子问他们的人: 「你们吃饱了日本饭了吧?」又指著报纸上日本投降的消息给他们看,说: 「你们看了这个难受不难受?」
很快,钟理和就发觉台湾人在民间高涨的对日胜利感情之中已经成为众矢之的,遭到周边人群的猜忌、冷落与敌视,视作日本侵略者的走狗。对此,他深刻地感到「疑问、苦闷、不满」。1946年1月14日,钟理和从第一人称出发,以自言自语的笔法,写作了一篇名为《白薯的悲哀》的小说。
在小说当中,他吐露了旅居北平之台湾人——他们自比「白薯」——的身份悲哀②。
北平很大的。以它的谦让与伟大,它是可以拥抱下一切。但假若你被晓得了是台湾人,那是很不妙的。那很不幸的,是等于叫人宣判了死刑。那时候,你就要切实的感觉到北平是那么的狭窄,窄到不能隐藏你了。因为,它──只容许光荣的人们。因为,你──是台湾人。然而悲哀是无用的。而悲愤,怨恨,于你尤其不配。记著吧,你──是那──白薯,也就这样,被北平的台湾人用了起来!
……
台湾人──祖国说。并且它常是和朝鲜人什么的被排在一起。朝鲜人怎么样,台湾人又怎么样,──报纸上常常登著。这样的话我们已经听得太多了。我们能由这里感到少许的亲热吗?从前,我们的支配者也同样叫我们──台湾人!这里,我们读到很多的意味:差别、轻视、侮辱,等等。然而我们能够说什么呢?祖国──它是那么伟大的。它不但包括一切的善,并且它包括一切的恶。它要求我们的代价从前,我们的支配者也同样叫我们──台湾人!这里,我们读到很多的意味:差别、轻视、侮辱,等等。然而我们能够说什么呢?祖国──它是那么伟大的。它不但包括一切的善,并且它包括一切的恶。它要求我们的代价。
……
白薯是不会说话的,但却有苦闷!
仔细别让雨水浸着白薯的根。如此,白薯就要由心烂起来!
烂心——那就是白薯苦闷的时候!
正如1946年11月14日的《民报》社论所说,这是中国内地的官民在不分青红皂白地打击台湾人。他们也承认,台湾人的确曾经狐假虎威,在内地为非作歹「在日本帝国主义全盛的时代,有许多不肖的台胞,藉日人威势,在祖国为非作歹,设赌场,开鸦片烟间,招摇是非,多属不法行为。这种人,不特见恶于福州、厦门、上海、汕头各地方的人士,就是台胞之中的有心人,亦大都鄙视其所为。这种恶劣行为,虽出他们的劣根性,其实是日本帝国主义者为乱我们社会秩序为目的,暗中教唆,袒护使然的。更有含着浓厚的政治意义,藉事生端,将此发为国际问题,以遂其侵略的野望之实现。」
光复之初,台湾知识分子也抱着爱国主义的热念,承认过去的台湾人是「藉日人威势,在祖国为非作歹」。当然,他们也主张惩罚投靠日本帝国主义的汉奸:「我们耿耿不能去怀的,是出于为营救无辜的台胞之一念,至于真正忘却民族精神,甘心为汉奸者,我们断不许其漏网,唯希望黑白要分!」
尽管如此,现况是所有台湾人都遭到了祖国官民的无情铁拳,比日本人的待遇更为悲惨:
上述的不肖份子,不过是台胞中的一小部份。而世间的人往往将这不名誉,挂在全体台胞身上,听着「台湾人」便说做是帝国主义的走狗、间谍。……在八年抗战间,无耻的台胞,自发的与日人协力,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我们不敢说没有。但这种出卖民族精神的汉奸行为,罪有攸归,自无可逃。而被征用为军属军夫,或被编入为现役青年兵的青年学徒,都是被迫,出于不得已。这种人算不得罪犯,更谈不到汉奸。……据归还台胞的话,现时滞留在沪、厦、潮、汕各地的台胞,不分男妇老幼,均受比待日人更加苛酷的待遇。因为一律被当做是敌人一样的坏蛋,或汉奸的嫌疑者看待。欲归归未得,饥寒得不到饱暖,风雨无处可栖身。其状况有惨不可言之概。虽呼吁有人,而营救无人,凡我省民,闻之莫不为下一掬同情之泪。但台胞旅居之地的人们,以昔日台胞在日军庇护下,生活上诸事得多些便宜的情形,牢记不忘,所以对于台胞的惨状,不特没有同情,反而有落井陷石之举。对于这种情形,我们省民应该快速讲究一个救援的办法。
即便是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台湾岛内的人,也不见得就会从此回到平静的生活之中。1946年10月21日的专栏「热言」,提到一个从海南岛归来的青年是如何不幸横死的:「尤其是海南岛的事情,特别严重,受打击,遭劫,病死,饿死,多得无可估算。好几万的难民,从九死一生中,逐渐回来了,然而马上被编入失业者群,度日艰难。因其满腹的牢骚,时发而为愤世疾俗的言动,世人又不善体贴,目为流氓无赖之徒。恰是一位星期前的十四日,中坜镇有一才归自海南岛的青年,尚未抵家,即被警员击毙。途中醉语喃喃,警员击以枪杆,装置缺稳,子弹飞出,穿胃贯胸,一命呜呼哀哉!」
正如这个例子所暗示的一样,从异地孑然一身地归来的台湾人,也只是迅速落入岛内人民的悲惨命运之中。日本殖民者虽然离开,但国民党治下的台湾又陷入了严重粮荒、严重失业、物价高涨、物资匮乏、瘟疫流行、产业组织崩溃、经济民生凋敝的局面之中。国民政府在台湾执政无能,导致百业萧条、失业者众、米价突破天价的社会危机。台湾光复后不久,街头巷尾到处都是失业青年,叹息没有工作可做,乞丐渐多,摊贩小贩堆满街头,小偷强盗不绝,自杀者、饥寒交迫者日益增多,治安情况急剧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台人对「光复」后国民党当局的不满、失望与愤恨自然是与日俱增。
与此同时,国民党大小官僚在内地的五子登科、全面腐败、不做人事自然也事事照搬到了台湾。1946年12月31日,《民报》社论以《一年来的回顾》为题,提出国民党大员「从内地移入各种恶作风,贪污盛行,奢侈日盛,执政者玩法,虚伪狡诈,杀人越货,凡社会上所有的恶事象,无一不备,以至到处都要听到失望怨叹之声。」
作家杨逵也在第二年声嘶力竭地怒陈了国民党治下的种种乱象,给出了一番激烈的控诉:
(国民党)拼命榨取民脂民膏,尽量搜刮公产公地,无权不争,无利不夺,无路不走,无孔不穿,无官不贪,无吏不污……。收条要多写,报销要浮报,薪金要扣留,付款要折扣,手续要贿赂,其他盗卖仪器,流用公款、横领国币、私造公文、伪造私印,卖官卖吏……这样匪类行为,难道陈长官不知道吗?如此台胞怎能忍耐呢?如此政府还可以容许吗?
当时,台湾人民有流行语云:「美国人对日本人太好了,仅仅投下两颗原子弹。但是美国人对台湾人太狠了,把中国贪官投到台湾来!」
光复当时本省人的「欢天喜地」,狂热的迎接祖国,是期望祖国来解除台湾民众的痛苦,然而,事实上的发展变化却完全相反,中高层官吏几乎全由外省人独占,失业、米荒、贪污、治安等等恶现象,使民众生活更加痛苦。随著这种现实的快速恶化,民众心理也急速变化。对此,我们可以从台湾客家人作家吴浊流的心理转变中窥见一斑。
1945年10月25日,国民政府在台北中山堂举行受降仪式时,吴浊流也在场。当时,他所见到的是:「这一天的庆祝典礼,比第一届的双十节更盛大。……三十万市民参加了这个盛会……童颜般的陈仪长官,看起来特别兴奋。不一会儿,历史性的受降典礼开始,高喊万岁的声音摇撼了整个公会堂,掌声如雷鸣。这样,台湾就完全复归祖国,从五十年的殖民生活解放出来。 」他热切地感到:
我作梦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我私自下个愿望:从今以后,一定要建设成比日据时代还要美好的台湾,成为一个三民主义的模范省。这不仅是我一个人的理想,也是全台湾的民众,六百万岛民的热望。
然而,他很快意识到了现实的残酷。几十年后,他在自传体小说中回忆道:「原来,政府和党都完全不信任台湾人。与日本时代一样,政府机关的上层部分,由外省人取代了日本人,而台湾人依然是龙套角色。熟知实情的本省人在下,完全不懂状况的外省人在上,……加上外省人比日本人更官僚化……贪污是家常便饭……十二月二十四日,来自台南的消息说,白米一斗终于冲破一百元大关。于是责难之声四起,终于以『猪』来称外省人了。」
1946年间,国民党官员贪污腐败、贪赃枉法的消息接连不断,更糟糕的是法院系统也在包庇国民党人,使台人合法斗争之路濒临断绝。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王添灯笔祸事件与二林员警事件。
国民党当局到台以后,继续像过去的日本殖民者压制台湾人民的各种反抗与斗争。自然地,他们也像日本殖民政府一样勾结地主镇压佃农。1946年6月初,高雄市大港村佃户庄垂火与地主蔡胡之间有关租谷的纠纷,演变成地主带领镜察和流氓殴打农民的事件。根据庄垂火的描述,事情是这样的:
我本住高雄,是当那个地方(高雄市三民区)的区民代表。而农人庄垂清等兄弟是革命先烈的遗族,我是「革命先烈遗族救济委员会」的委员,故他们之事实,我当然是很知道详细。我于事件发生当日晚上,从新竹回家闻到这事,于翌日六日上午就赶往庄家里去探问,一回儿忽有许多镜察被一个林秘书带来,手拿着枪,受了蔡瑞男(按:地主之子)的指挥搜人,我起初被镜察用枪按住,我是认识蔡瑞男的,于是我身子才能自由站在一旁,看见农人们被捕被捉,要逃的镜察就开枪,枪声从四处发出。之后,农民们尽被捕到卡车上。我跟着林秘书到卡车边,卡车开走了,走不大远,就碰着一队个个都手袖捆着红布的宋江阵(流氓队),卡车即时停住,蔡瑞男(他在高雄市政府工作)就跳下车,带领流氓队的宋江阵回到农村乱打人。一直打到邻村里去,连那些正在吃饭的妇女们,也走出来跪在中庭里叫饶,还是被打,叫苦连天,一到宪兵来了,宋江阵就急奔逃,可是却被宪兵队捕了二名去,自此以后,农民们就说要组织决死队自卫和流氓们拼命去。
6月9日《人民导报》刊出一则消息报道此事,用「日人统治时代之暗影又重演于今日之高雄」之大标题,及「警察压迫农民」之小标题,抨击高雄市警局袒护地主,且文中有「镜察为地主走狗与日人时无异」等语。结果这篇报道激怒了高雄市警局局长童葆昭,他立刻在各报刊登启事斥责此报,指责人民导报混淆视听,且讽刺该报为「丧心病狂」。
对此,《人民导报》亦在社论、短评上予以驳斥,譬如6月20日的社论《童局长暴举与暴言》,写道:「为正气,我们要与童保昭的暴言暴行斗争到底!为民王,我們要求严惩狂暴的童葆昭局长!为法律,我们要求法办违法渎职的童葆昭局长!」童局长遂综合《人民导报》的报导和这些社论,短评、向台北地方法院控告《人民导报》社长王添灯诽谤名誉。不久,同年10月24日,台中地方法院见调解无效,以「以文字公然侮辱他人犯罪」为由,判处王添灯有徒刑六个月,褫夺公权一年。
王添灯对此判决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并致函台湾省新闻记者公会,希望主持公道。在台湾各界——特别是新闻界的李万居、宋斐如等——极度关注之下,高等法院才重新审理了三次王添灯事件,开庭时各界人士挤满法庭。经多方据理力争,检察官最终在二二八事件前一个月撤回告诉。
比「王添灯笔祸事件」更蛮横的,当属「二林员警事件」。1946年11月21日下午,受命持地方法院拘票及高等法院批准证的法警三人与看守十五名,前往台中县警局拘捕犯罪嫌疑的县警局督察许宗喜。然而,他们却遭大批警察包围、拘留及殴打并且开枪射杀,致使二位法警及一位看守受重伤,其他亦受不同程度的伤害。县警局不但不马上将伤者送医,还把重伤的法警、看守押入牢房。地方法院数度急派推事、检察官前往交涉,欲将伤者急送医院,却遭台中县警拒绝,且不让检察官与伤者见面。检察官找台中县长刘存忠,刘县长却答以:「没有得到报告,没有办法!」借故推诿,任警察胡作乱为而不制止。次日凌晨四点,他们才将伤者送往彰化基督医院,当天早上,一名受重伤的法警死亡,其他一人亦危在旦夕。12日早上,另一位受重伤的看守也不治死亡。县警局还派十数名武装员警在医院监视,不准检察官、家属探视。15日当天,高等法院派检察官及警务处二名专员要求警局长释放仍被拘留的法警、看守,警局仍悍然拒绝。

事件的远因,是5月25日在鹿港发生的「鹿港事件」。当日鹿港派出所所长许宗喜,欲逮捕前自卫队长、牙医师陈家森到警局,而台中县参议员、医师施江西害怕陈家森遭殴打,亦到派出所居中排解;未料派出所所长却纵容数位义警(均为流氓)殴打施江西,致使施江西血流满面、肋骨断裂,不省人事。次日,许宗喜恶人先告状向台中县警局控告施江西大闹公堂,并向台中地院控告施妨害公务,而施江西也提自诉控告许宗喜伤害罪。该案经台中地院数次调查结果,为许宗喜非法伤害罪属实,数次向许发出传票,然许却屡拒传不到。
台中县人民自由保障委员会等台湾人民组织数次进行抗议,但国民党治安当局反而更加嚣张,不但没有惩戒许宗喜,反而将许调升为县警局督察。县警局包庇自家人的作风,早已引起民众的公愤。12月13日《民报》社论《岂容镜察反抗法律》,形容这事件是恐怖、惨绝、暴虐而非人道的消息,「今竟发生在将建设模范省的台湾;令人担忧冲冠,目眦欲裂,满腔愤懑的激情,殆有按捺不住之概」。知法犯法之警局,竟以武力集团的方式枪杀执行任务之法警,且不予救治,再三悍拒检察官之释放命令。此案消息传出后,全岛民众骇然不已,台中、彰化一带,人心惶惶,社会陷于重大恐慌之中。
事件发生时,立刻赶赴现场采访调查的民报记者蒋时钦,发表了《员林血案真相》一文,文中提及地院的法警和看守均为本省籍,而县警察局当事者金秘书、陈督察长、许宗喜等均为外省人,事后,县警局却将全部责任转嫁与本省籍员警身上。而且,警局发表的公告仍有挑拨台人与外省人矛盾之意。
来到1947年2月16日,台北地方法院终于对此案做出审判:许宗喜、县警局局长江风、秘书金士衡均宣判无罪。《民报》记者质问方庭长时,他却只是以六个字回答「不能证明犯罪!」国民党当局这种蹂躏法纪的行为,兴许也是一种残酷的报复。
面对无恶不作的国民党陈仪当局,台人的怒火终于以二二八起义的方式体现出来。由于国民党当局继承了日本殖民政府的烟酒专卖制度,导致岛内的烟酒价格比内地要贵,于是私烟私酒自然源源不断地流入岛内。在百业萧条众人失业的情况下,老弱妇孺纷纷在街头贩卖私烟为生。本已因腐败横行、弄权夺利而出尽大名的专卖局便开始在街头没收私烟,以至于不断与贩卖私烟的民众发生冲突。
随著景气不断恶化,查缉私烟工作与民众之间的冲突便日渐升高。1946年12月13日,有一批查缉员,在台北市中山路大正路市场边,装著要买私烟,诱捕卖私烟女子,当查缉员要没收私烟时,女子把私烟拼命紧抱怀里不放,一面流泪一面说道:「林先生、王先生,我死不要紧,香煙不可押收去,否則我要走去死在你家里,我做鬼也一定要把你提去」。据说她被捕后好像失了常态,在分局里狂哭了一个多钟头,终于被查缉员没收了六条香烟,时价三千元,当查缉员上车要回去时,她疯狂地追来,查缉员从车内开了三枪扬长而去。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1947年2月27日的林江迈事件终于点燃了台北市民乃至全岛人民武装暴动的风潮。在最初机枪横扫、火烧专卖局、占领电台、见外省人就打的混乱以后,台湾士绅组建了「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与陈仪进行政治改革谈判。
事实上,「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处委会)不但从来没有提出过台独的主张,还多次加以澄清。3月6日,他们发表『告全国同胞书』:
亲爱的各省同胞,这次二二八事件的发生,我们的目标是在肃清贪官污吏,争取本省的政治的改革,不是要排斥外省同胞,我们欢迎你们来参加这次改革本省政治的工作,以使台湾政治的明朗,早日达到目的。……亲爱的同胞们,我们同是黄帝的子孙、汉民族,国家政治的好坏,每个国民都有责任……「二二八」那天有一部分省外同胞被殴打,这是出于一时误会,我们觉得很痛心……我们的口号是改进台湾政治。
3月6日正是处委会最为强大的时候。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在文章的最后高呼三声万岁:「ROC万岁!国民政府万岁!Chiang Kai-shek万岁!」与此同时,二二八事件中最为声势浩大的团体「台湾省自治青年同盟」,其组织章程第二条也标明:「本同盟以培养自治精神,遵守国父遗嘱,拥护Chiang Kai-shek,实行三民主义,协助政府建设新台湾,暂时协力保持治安为宗旨。」内地记者唐贤龙也报导,二二八事件中的台湾民盟支部、忧乡青年团、学生自治同盟、海南岛归台者同盟、学生联盟、兴台同志会、台湾省警政改革同盟、青年复兴同志会、若樱敢死队、台湾省政改革委员会等团体,行动或有激烈,但却未闻有独立主张者。
尽管如此,陈仪当局还是没有认真答应台湾人民实行改革、给予他们自治权利的要求,旋即以内地调来的大军镇压他们。在此时此刻,国民政府终于以上万台人的殷红鲜血,完成了最后的报复。
老台共苏新、杨克煌逃离台湾后,在『台湾二月革命』一书中描述道:
自九日起至十三日止,足足四昼夜,到处都是国军在开枪,或远或近,或断或续,市民因要买粮外出,辄遭射杀,因此马路上、小巷内、铁路边,到处皆是死人。鲜红的血,模糊的肉,比二二八日更多了几十倍,这些死者都是台湾人。……广播电台天天传达警备总部的命令,一切公务员必须立刻上班,一切学生必须照常上课……但他们都一去不复还!士兵们说︰「台湾人不承认是中国人,他们打死中国人太多了,上头准许我们来杀他们,这几天来,杀得真痛快!还得再杀,杀光了,看他们还能造反不成?」
在当时,台湾旅沪六团体也提出〈关于台湾事件报告书〉,指责当局「屠杀方法残酷绝伦」:在基隆的国军用铁丝穿过人民足踝,每三人或五人为一组,捆缚在一起,单人则装入麻袋,抛入海中,海面最近就时有尸首浮出;在高雄的国军对基会中民众用机枪扫射,全部死亡,或将民众钉在树上活活饿死;嘉义、台南一带之人民因闻蒋介石、白崇禧一律从宽免究之广播,向当局自首后却被捕枪决;卡车上的巡逻兵见三人以上之民众,即开枪击杀;国军的哨兵对于路过民众,不问情由即开枪击杀;岛内各地大批逮捕平民,未经审讯即绑出枪决或半途处决;军队以清乡搜查人民家中,将财物取去后复杀人灭口等等,惨绝人寰之情形,前所未有。
到此,恐怕再痛恨二战时台人为法西斯日本效力的人,也会觉得中国已经完成报复了罢!
在这里,笔者不由得想起钟理和在战后初期之小说〈祖国归来〉中的辩解:
台湾人不被优遇,各处受到歧视、欺负,与迫害。唯奇怪的是,此歧视、欺负与迫害,却都受自国家。国家对人民拿起报复手段,已是天下古今咄咄怪事,而我们则实实在在的不知道国家要对我们报什么雠。难道台湾人五十一年奴才之苦,还不够吗?难道台湾人都个个犯著弥天大罪,应该「诛及九族」的吗?
至于对照台湾人过去五十一年的历史,钟理和说的到底有无道理,就有赖于读者见仁见智了。
①对这一点的批评不乏其人。另有岛内评论家化名「火山」,在《新台湾》创刊号上指出:
……日寇降伏以前,在国际法上,朝鲜人和台湾人,虽都是日本籍民……日寇降伏以后,一面是得到住民自决,获得到独立国家的地位(按:指朝鲜人),一面仍然是复归中国版图、做个中国国民(按:指台湾人),似此,若与朝鲜人民同日而语,实在说不过去。若论朝鲜和台湾是敌日的国民,才同样适用这样的办法的话,那么对于日寇指导下的伪满洲国统治下的东北和沦陷区同胞,予以差别待遇,未免失其国家爱护国民、一视同仁的本旨。
②钟理和后来评价道,国民政府没收台湾人财产的决定,是:
使刚刚回到祖国的台胞,第一步便感到幻灭与痛苦。后来虽将此项法令澈销,却留下了不痛快的回忆。
参考文献:
《台灣一九四六·動蕩的曙光:二二八前的台灣》(曾健民)
《台灣人的抵抗與認同》(陳翠蓮)
《重構二二八:戰後美中體制、中國統治模式與臺灣》(陳翠蓮)
《台共党人的悲歌》(蓝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