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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现在民主制度与回归之前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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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kai Te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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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问题发问时间是在2012年,最后修改时间是在2016年来看,应将问题理解为:「1997年至2016年间香江的民主制度有何变更」。故在此做一简答:

在立法机关方面,立法局名称改名立法会。

在功能组别方面,回归后通过临时立法会1997年9月审议,取消或改造1995年实行选举时的新九组,使得1998年第一届立法会选举时的功能组别登记选民由1995年的106万下降到不足14万,其中不少也非个人,而是团体与公司。同时资讯科技界作为新兴行业新增一席,增加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界别,劳工界将1995年规定的一个工会最多六票改为一个工会一票。

2010年政改时,经过调整与妥协,特区政府的2012年政改方案在46票支持下通过,2012年立法会产生方法中新增五席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参选者为现任区议员,交由所有在现存功能界别议席未有投票权的选民投票选出,以全港不分区比例代表制产生,俗称「超级区议会」。

在非功能组别议席方面,2000年立法会选举中的地区直选议席扩大到24席,选举委员会议席缩小到6席。按照基本法附件二第一,2004年立法会选举中的地区直选议席达到30席,选举委员会议席全部取消,维持一半地区直选议员与一半功能组别议员。2010年政改后,因为新增五席功能界别,按照基本法规定,2012年选举产生的第五届立法会议席由60席增加到70席,新增五个地区直选议席。2016年立法会选举前,因人口变动,九龙西选区增加一席,香港岛选区减少一席。

在下级议会方面,1999年改革取消区域市政局与两个市政局,俗称「杀局」,原有职能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与食物环境卫生署取代。同时在区议会选举方面,1999年3月立法会经过14个小时的辩论,通过改革而恢复由行政长官任命的委任议席,直到2013年5月再行改革,宣布在2016年1月组成新一届区议会取消全部委任议席为止——但仍保留24个乡间当然议席(新界9区的乡事委员会主席)。

香江18区

在选举制度方面,立法会在回归后,由单议席单票制改为名单比例代表制。

在选举委员会方面,回归后选举委员会构成方式由全体直选区议员,改为由香江社会各界别代表组成,1998年、2000年立法会选举部分议席,以及2002年、2005年、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均由800名委员的选举委员会选出。2010年政改后,选举委员会人数则增加到1200人。

在乡郊代表方面,2003年开始实行「双村长制」,即一村选出原居民代表与居民代表。

2016年后的民主政治改革不在本题回答范围内,且2021年政治改革在知乎已不少回答,故不加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