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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人会特别喜欢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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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kai Te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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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众多答主提及的「华山救亲」,其叙事更像是一种大陆人的虚构。

不知为何,知乎上对此事的分析总是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华山救亲」中的「亲」字。这里的亲,指的就是当时逃至华山的大陆难民,他们是香江居民的直系亲属、好朋友、亲戚,所以才叫「救亲」。因此,「华山救亲事件」的爆发,更像是作为个体成员的亲戚之间进行彼此接应,而不是什么作为整体的「香江人」出于大无畏伟大崇高的同胞之情前来帮助作为整体的「大陆人」。这里的「亲戚」因素并不是偶然的,当时港英政府许可来港难民拿到身份证的其中一个要求,就是「有亲友接济」。

一个更微妙的事实,乃是香江本地也有着受到大陆指挥的「爱国左翼阵营」,拥有医院、学校、周刊等一切社会要素。当这些逃到香江的大陆难民在香江衣食无着、缺乏教育时,不少人就接受了「爱国左翼阵营」的援助,甚至被吸纳入内,成为在香江社会支持红色祖国的领袖人物。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作为工联会的最重要人物之一的陈婉娴——她自己也是随家长一道,在难民潮中逃入香江的。

更重要的是,在1962年「华山救亲」发生之时,应该说还没有作为群体而对立的「香江人」、「大陆人」之别。首先,我们不能忽略,1949年前的香江、内地陆路长期畅通,「在出入境的角度看,香江并非被英国管治的殖民地,它只是中国南方的一个城市。」香江与广东省社会紧密结合的关系,是逃港者作为大量香江居民亲戚来到华山的前提。民国时期的大部份香江居民只是在港谋生,赚了钱便汇回家乡,最后是「落叶归根、告老还乡」。这种缺乏稳定常居人口的现象,要到1950年代陆、港两地边境线第一次中断,才开始慢慢走入历史。

其次,如果将「在香江土生土长、以香江为唯一的家园」作为「香江人」条件的话,那么很遗憾的是,这个在地者群体要到1970年代才占到香江人口的主流。很明显,前来救亲的香江居民之中,很多人自己就出生在大陆,甚至就是从大陆逃亡过来的。况且1962年的香江也谈不上有什么稳定的「香江身份认同」,构成这种身份认同的关键因素——粤语市民流行文化,才刚刚起步不久。在五方杂处、人人只想着暂居此地的难民社会,实在谈不上有什么本土认同可言,当年的香江居民更不会设想存在一个需要自己提携的「大陆人」群体。可以说,当时绝大部分的香江居民依然缺乏我们今天意味上的「香江人」意识,不会将大陆人假定为与「己方」对立的「他者」,仿佛「香江人」、「大陆人」是两个相对稳定而不会彼此流动的对照物。

直到七十年代社会生活条件、经济条件均大为改善以前,这些香江人口的主体——来港难民,都很难说对香江新产生了什么认同。正如一位学者所说:

(在当时)对「香江社群」的想象,只在殖民地档案之中流通,而未植入普罗群众的想象之中。对于那些在香江经济起飞过程里饱受剥削的移民工人或农民来说,以香江为家的想象就更显离奇。

在1962年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抵垒政策实行的同时,这种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依然在持续,使「香江人」的边界很难闭合或稳定下来。形成我们今天所说的「香江人」概念,已经是1980年代的事情。1979年抵垒政策结束,港英政府实行即捕即解政策,不再接纳逃港者。联合声明后,殖民政府更为了回归过渡而推出新一代身份证,引入「永久性居民」概念;与此同时,随着香江的资本主义经济与本土文化产业都已发展到了一定程度,日渐富裕起来的香江居民才第一次有可能将深圳河以北的人们设定为与自己对立的「大陆人」,假定新来的逃港者是「需要改造以融入自己的人」。随着大规模的人口注入走向终结,香江居民与大陆居民的边界线固定下来;而香江社会也在快速现代化中旧貌换新颜,直到此时此刻,我们今天所说的「香江人」概念才在与贫穷的「大陆人」的对比中诞生。

香江「本地人」社会的形成时间,已经太晚了,超过了大逃港结束的时间段。从以上的历史脉络看来,试图用华山救亲运动来论证作为整体的「大陆人」欠了作为整体的「香江人」的恩,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这种叙事是虚构的。事实上,从港英政府的冷酷视角来看,香江资本主义的发展也正是需要这群逃港者作为新增劳动力补充进经济的燃料之中,才会允许出现这种「华山救亲」的事件发生。

笔者不是不明白,你乎讨论非大陆地区的一大特性,就是严重缺乏挖掘新材料的能力,喜好围着一点点早八百年就被嚼烂的历史材料,重复造八百次轮子。但是,如果一边说自己喜欢香江,一边却对香江本土历史一问三不知,只是用编造历史来「喜欢」它的话,这无疑是对香江的莫大不尊重。

故而在这里,笔者也想介绍一起香江历史事件,丰富不少人可能对香江历史极为贫瘠的认识水平。


同样是迎接内地来客,香江历史上还有一起与「华山救亲运动」镜面对称的事件——「三一暴动」:为迎接左翼的大陆慰问团入境,一万多名香江人民与数百名港英警察混战,直接撼动殖民政府。

事件的起因,是1951年11月21日的九龙东头村大火。这场火灾焚毁了三千多间木屋,导致一万五千多名寮屋居民无家可归。许多寮屋居民是1940年代末逃来香江的内地人,他们由于「没能……挤进拥挤的贫民区住房」,只好「在城中炸毁之处或附近山坡上的简陋棚屋安顿下来」。这些屋子,得到了外国观察者如下的评语:许多人搭建了房屋——「如果由破旧的煤油瓶、废弃的搭板或旧袋子组成,只有几平方英尺的建筑也能称为房屋的话。」

1952年的寮屋区

正因如此,这场大火的过火范围相当之大,超过三千平方米。火灾发生以后,从属于大陆政权的「爱国左翼阵营」报刊纷纷发表相关报道,批评港英政府拖延发放社区领袖捐赠给灾民发资金,又逼迫灾民前往偏远地区。与此同时,同属「爱国左翼阵营」的工联会则为灾民免费发放大米和衣物,积极参与到赈灾之中。在左派工会支持下,一个名为「火灾灾民办事处」的机构成立。这个机构既抗议港英政府拆除寮屋区、搬迁灾民的做法,也呼吁英国人协助派发爱国左翼组织捐赠给灾民的物资。

港英政府一向对爱国左翼势力紧密监视、严防死守,此时自然不可能坐视不管。他们在1952年1~2月间,由警方逮捕了好几个办事处工作人员,将他们递解出境、送回大陆。同在2月,广州的16个社会组织召开会议,决定组成慰问团前来香江探访灾民。这场会议成员谴责殖民政府的驱逐行动,宣布坚决支持「香江同胞正义的反迫害斗争」。

然而,当慰问团在3月1日抵达深圳时,港英政府却在记者会上宣布拒绝慰问团入境。当时,受招待委员会召集的数千名支持者早已聚集在九龙火车站,他们挥舞国旗放声高歌,准备迎接慰问团。这些支持者得知慰问团无法前来时,不得不离开火车站,却遭到港英政府的警方驱散人群,双方随即爆发冲突。三月一日的突发事件最终演变成「三一暴动」,期间警方发射了「198枚催泪弹、一发老虎枪子弹和两发左轮手枪子弹」。在殖民政府的镇压下,一人牺牲,数十人受伤,一百多人被捕。被捕者中的18人被殖民政府定罪,12人遭到驱逐出境。

大都随即在3月4日的人日发表评论,抗议英国殖民者镇压慰问团支持者,指责港英政府基于「英美帝国主义危害我国的毒辣阴谋」,打算「将香江变为帝国主义侵犯我们的基地的阴谋」,而「有计划有布置地屠殺当地我国居民」,警告港英政府与伦敦必须为「挑衅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所有的责任」,断言他们将「在中国人民的伟大力量面前碰得头破血流」。爱国左翼阵营的三大刊物《大公报》、《文汇报》、《新晚报》纷纷转载。

结果3月19日,港英政府就通过《刊物管制综合条例》,以出版煽动性内容的罪名检控三家报刊发出版人、印刷商和编辑。在法庭上,殖民政府的律师特地宣布法律要「确保……自由不被滥用」,尤其要禁止那些「煽动民众对本地政府心生不满或嫌隙的文章或言论」。作为被告之一的《大公报》编辑在法庭上表示,报刊只是履行职责发表「三一暴动」的事实;对此,最高法院高级副按察司威廉士(Bill Williams)指示陪审团不要考虑这篇文章是否反映了暴动的真实情况,只需要判断其是否「挑起了民众对政府的仇恨与蔑视」即可。结果,45分钟的审议过后,陪审团就判处出版人、编辑有罪,他们随后被威廉士判处罚款或监禁。除此以外,威廉士还攻击那篇得到转载的文章「从头到尾都是谎言……你们的报纸为本殖民地造成邪恶影响」,下令《大公报》停刊六个月时间。

不出意料,此事造成大陆外务部像往常那样向英国驻大都临时代办施压,港英政府也不得不因此乖乖服软:针对《大公报》的出版禁令被缩短为12日,对《文汇报》、《新晚报》的指控被撤销。港英政府转而专注于另外一种他们的拿手好戏——被他们称为「最好的王牌」的「递解出境」,也即驱逐左翼异见者回到大陆。政治反对派被关押在九龙尖沙咀漆咸道附近的秘密拘留营,殖民政府将他们中的数十人半夜带走,或以警方卡车将他们运往边界,或以租用民船、水警轮带到大陆附近区域释放。

这样的例子很多。1952年1月10日,八名左翼电影工作者在午夜被捕,次日清晨被驱逐回大陆,包括好几名男女演员、导演与编剧。再加上此后「三一暴动」的风波,五十多名左派工会成员相继被驱逐出境。1952年3月的一篇《南华早报》社论,以文中短短一句话,很好地体现了港英政府的治理者对这种陆港边界人口流动的看法:

「任何不愿意为本殖民地基本利益服务的人必须被请离开。」

不爱殖民地,就不许进来殖民地/滚回大陆——这就是当时港英政府的心声。